下列哪些情形可产生民事法律关系?( )
A.甲对乙说:如果自己通过司法考试,就请乙吃饭
B.甲明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而住院治疗
C.甲与妻子乙约定,如果任何一方与其他异性约会,须向对方支付l万元损失费
D.甲邀乙一共旅行,遭遇山洪,乙不幸遇难
发布时间:2024-04-25正确答案:B
1.答案:B 考点: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原因讲解:A项甲乙的约定属于情谊行为,不产生法律效果。B项,甲明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,不符合理性人的行为标准,具有过失,应当对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。因为乙应当预见到自己过度饮酒的后果而没有拒绝甲的劝酒,同样具有过失,可以减轻甲的责任。 C项,甲乙的约定不适当地限制了夫妻的行为自由,违反公序良俗,因而无效。D项,乙遭遇山洪并非甲造成,甲不承担赔偿责任。故B项正确。
2012年安徽司法考试阜阳设置考点了吗
2012年安徽司法考试阜阳设置考点了吗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复习中什么最重要?真题吗?
司法考试复习中什么最重要?真题吗?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 民法
甲在去动物园游玩期间,受到一只猴子的攻击,导致其脸上被划了好几道划痕,经医治,仍留下一些印迹,给甲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。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是: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今年什么时间考
司法考试今年什么时间考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报考
司法考试地区差异具体是怎么回事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杨帆是讲什么的
司法考试杨帆是讲什么的
答案解析2012年司法考试是不是分两次考
2012年司法考试是不是分两次考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是不是有加分
司法考试是不是有加分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通过率
每年的通过率?
答案解析司法考试是不是所以的法条都考
司法考试是不是所以的法条都考
答案解析Copyright © 2016-2023 114题库网(114158.com)All Rights Reserved.  免责声明 豫ICP备19007809号-5